认证证书及标志的使用说明
双击自动滚屏 发布者:杨清泉 发布时间:2006-7-14 阅读:1674

获证组织可在对内、对外的各种宣传场合中使用认证证书和标志,以增加市场竞争力,但应遵守以下规定:

1
获证组织在宣传认证结果时不得损害认证机构的声誉,对认证的宣传应符合认证机构的要求。
2
对外广告宣传时,不能采用误导方式使用认证证书和认证标志,认证只能证明其体系符合了特定标准或其他引用文件,不能暗示其产品或服务得到了认可。并确保使用的认证标志与组织体系依据标准一致。
3
依据IS09001:2000标准实施质量体系认证的获证组织对外宣传时应明确其主要删减内容。
4
对于检验和校准实验室的质量体系的认证,由于检验报告或实验室报告被视作产品,因此认证标志不能使用在这些报告上。
5
可在文件、信笺、名片和有关宣传材料上影印颁发的认证证书和认证标志。
6
认证标志不能用于产品上,包括有形产品和单个包装箱、容器等。如生产香皂的认证组织,在使用认证标志时不能直接将认证标志用于每个包装香皂的盒子上。但可以用于运输的大箱子上面(如100块香皂装在一个大箱里),且同时应清楚表明“该产品是在一个质量管理体系/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通过GB/T19001(1SO9001)/ GB/T28001认证的工厂里制造的”,否则亦不允许使用。
7
获证组织不得将认可标志使用在任何文具、文件和/或宣传资料上,除非其在认可机构认可的HDWF业务范围内通过了HDWF的认证。
8
获证组织无权脱离HDWF认证的标志而单独使用认可机构的认可标志。
9
在获证组织使用认可机构认可标志的地方,获证组织应包含:
·获证组织的名称或标志;
·HDWF的认证标志与认可机构认可标志应按合理比例对照使用,并且应确保认可机构认可标志和HDWF的认证标志的关系明确。
10
如果认可被中止,按照HDWF采取的所有合理的步骤,获证组织应立即停止使用任何带有认可机构认可标志的文具和宣传材料。
11
标志应按同比例放大/缩小并保持原色。
12
为防止错误地使用认证证书和标志,获证组织在进行大型的广告宣传或在产品包装及标签上使用认证标志时,应将使用方案报HDWF备案。
13
认证证书有效期内,获证组织每年需接受HDWF对其证书有效性的确认,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的,获证组织应提出书面申请及有关证实材料,经HDWF评审后予以换证:
(1)依据的标准变更;
(2)证书持有者变更;
(3)体系覆盖范围变更;
(4)上级主管部门对认证证书内容的有关规定变更;
(5)引起证书内容发生变更的其它情况。

HDWF体系部负责解释认证证书及标志使用中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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